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6 |
省级畜牧兽医厅(局)或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防疫业务骨干1名;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工作人员1名(负责样品采集);
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业务骨干1名(负责延伸绩效管理中期考核中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相关检查),组成32个检查组.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组检查1个省份. 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检查组安排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络工作.
五、检查时间 2013年6月13日―6月20日.
(一)6月13日,各省参加检查人员到北京广西大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
联系电话010-67796688)报到;
(二)6月14日上午,召开检查工作会议,布置检查工作;
(三)6月14日下午,各检查组赴各地开展实地检查工作;
(四)6月19日,各检查组组长到北京中欧宾馆报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55号;
联系
电话:010-59195588),交采集的样品以及完整的检查材料;
(五)6月20日,各检查组组长参加春防检查总结会议.
六、有关要求
(一)检查工作总体要求 1.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考核被检查省和被检查县的工作. 2.严格按照检查方案要求实施检查. 3.对抽查村和养殖场(户),要由检查组到县后随机指定. 4.检查组人员应全程参与采样过程,采样数量不少于规定数量,并及时分离封存血清. 5.各检查组在检查期间,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
(二)现场检查要求 1.疫苗类:订购单据、出库单据等一一对应检查. 2.资金类:财政部门核拨资金文件、台帐等一一对应检查. 3.免疫密度:存栏数与疫苗用量等一一对应检查. 4.物资储备:现场清查实物,查验各种业务统计表. 5.免疫档案:乡镇免疫档案与村防疫员的免疫记录及饲养户的免疫卡一并核对. 6.监测报告:日常监测记录与日常采样表一一对应核查. 7.防疫员状况:重点了解乡村防疫员专业、素质、收入水平. 8.被检查县协助进行现场检查,提供与检查内容相关的文件.
(三)采样要求 1.全部采样工作(采血、记录、编号、分离血清、保存、运输等)由地方有关人员协助检查组完成.采样所需器械由各省提供,血清在当地分离. 2.同种动物采样先到养殖场,后到散养户.规模场采样时,同一规模场尽量选取不同日龄的动物.散养户采样时,一村不能少于5户. 3.家畜样品每份不少于5毫升全血,凝固后析出血清不少于1.5毫升(统一使用5mL离心管);
家禽样品每份不少于2毫升全血,凝固后析出血清不少于0.5毫升(统一使用1.5mL离心管). 4.不能立即离心的样品,待全血凝固后放入加有冰袋的保温箱内,做到样品编号在离心前应清晰可辨,不能涂改. 5.血清分离:全血样品采集完毕后最好在室温下(20℃)放置1小时(依室温而定),待全血凝固并析出血清后,8000转离心4分钟或3000转离心20分钟,取上清液置于新离心管内,并在管盖及管壁上做好标记(与采样离心管编号一致).血清要求无溶血无腐败. 6.血清样品编号以 A01~A
20、B01~B
30、C01~C
40、D01~D
30、E01~E
20、F01~F30 (字母与数字间不要加任何符号)模式编写.不同种类动物以不同英文字母标记(猪A,牛B,羊C,鸡D,鸭E,鹅F).用防水记号笔清晰标记于离心管. 7.采样人员采样时要做好消毒和防护工作.
(四)样品包装与封存要求 1.同一种动物的血清样品采用独立小包装,并于包装袋(箱)上写明省名和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