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9-07-06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海关对供港澳活羊注册中转场实施检验检疫监督,定期检查供港澳活羊的收购、用药、免疫、消毒、饲料使用和疾病发生情况.监督检查结果分别填入《供港澳活羊中转场监管手册》.注册中转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监管手册,并接受海关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海关根据情况可定期或不定期对注册中转场动物药物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采集所需样品作药物残留检测. 第三十二条 海关对注册中转场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取样检测病原微生物、农药、兽药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量.
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供港澳活羊中转场 是指专门用于将供港澳活羊从饲养单位输往港澳途中暂时存放的场所,包括在启运地的中转场和在出境口岸的中转场. 第三十四条 每一注册中转场使用一个注册编号,编号格式为XXGYYY.其中XX为汉语拼音字母,代表注册中转场所在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汉语拼音缩写;
G表示活羊中转场,YYY是流水号. 按照上述规定,深圳、拱北、宁波、厦门海关辖区的注册中转场的编号格式分别特别规定为GDGSYY,GDGZYY,ZJGNYY,FJGXYY,YY为流水号.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文书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并且发布.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