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06 |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绵府办发〔2015〕38号)文件精神,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绵阳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申请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绵阳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申请流程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绵阳市财政局 2015年8月25日 附件: 绵阳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申请流程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绵府办发〔2015〕38号)文件规定,特制定绵阳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一)企业申请 申请企业务必于贷款到期前1个月向所在县(市、区)工信局(园区经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三份):
1、企业书面申请报告;
2、《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企业法人代表以及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必须在签字处手写(不能用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转贷承诺书》(附件2):必须由当笔贷款的贷款银行(市级行或县级支行)行长签字并盖公章,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不允许变更原有条文;
4、《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转贷担保承诺书》(附件3):当笔贷款通过担保的,须提供担保公司转贷担保承诺书,并由担保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盖公章.
5、当笔贷款的借款合同复印件;
6、申请企业基本资料(只用于报送绵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盖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上月末财务报表.
(二)实行预报制 各县(市、区)工信局(园区经发局)应提前收集本区域内有转贷需求的企业情况,于每月5日前将下月申请应急转贷资金的企业名单(包括资金额度、申请时间)以电子邮件方式预报市经信委财金协调科.
二、初审 企业所在县(市、区)工信局(园区经发局)会同财政局严格按照《绵阳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和资料初审,并在《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上签署初审意见,报送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审核. 各县(市、区)工信局(园区经发局)在收到企业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走完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审核同意的全部流程,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审批.
三、审核 企业所在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严格按照《绵阳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严把关,确保企业按期归还应急转贷资金.并在《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上出具审核意见(须明确签署意见并盖章).
四、审批 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在收到申请资料后及时组织会审、核实,并统筹平衡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