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06 |
五、签定借款协议 绵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后,2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企业签订借款协议,并全程跟踪、监控.
六、拨款 市经信委在绵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使用应急转贷资金的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后的第2个工作日将批准使用应急转贷资金的资金额度拨入申请企业办理信贷业务的银行账户,用于归还企业到期银行贷款.
七、占用费收取及缴存 绵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与申请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后按规定一次性收取转贷资金占用费,并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收取的占用费汇总转账至市经信委在华夏银行绵阳分行开设的"绵阳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专户.
八、还款 申请企业在承贷银行续贷后,必须立即归还市经信委在华夏银行绵阳分行开设的"绵阳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滞留企业账户或转往其他账户.
九、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财金协调科 联系人:谢陈 联系
电话:2537020,2239610 市财政局企业科 联系人:张瑛瑜 联系
电话:2224176 绵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唐懋 联系
电话:2222075,2222085 附件:1.绵阳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申请表 2.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转贷承诺书 3.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转贷担保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