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7-06 |
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2.2.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过程中协调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审定签发工程款权,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权及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一切事宜,但涉及工程最终结算及价款支付必须经发包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方为有效.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按通用条款执行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符合要求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本工程验收前7日内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档 .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名: 张俊利 ;
身份证号:142201198201113068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豫141101108896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豫建安B(2014)0124330 ;
联系
电话: 0971-86022588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处理本项目的一切事务 . 关于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开工之日起到竣工结束,项目经理每周至少5日,每天必须不少于8小时在现场组织施工.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 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位,无论任何原因,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提出更换时,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且每更换一次需先提交1万元的违约金后予以更换. 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在其他项目工地兼职、更换.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必须在3日内更换.承包人如未按时更换,须向发包人交纳1万元/人(天)的惩罚性赔偿金.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2天内 . 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3000元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 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方可离开. 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3000元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 . 3.7履约担保 乙方向甲方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提供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在签订合同前交学校财务处,工程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后予以退还.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担人承担.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李志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