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7-06 |
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41010592 ;
联系
电话: 0371-55238190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因承包人原因所承担工程未能达到其所投报质量标准等级视为违约:扣罚质量履约保证金的50%;
并由承包人负责采取返工、返修或其他弥补措施,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费用由承担人承担,如果经采取措施加以弥补后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时,扣罚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并承担修复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隐蔽工程检查 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未尽事宜按通用条款执行.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现行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其安全施工防护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内.承包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人员伤亡或火灾事故,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 . 6.1.3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计划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 . 7.2施工进度计划 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 .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7.5工期延误 7.5.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拖延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7.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地震、暴风雪 ;
8.材料与设备 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 8.2样品 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及发包人要求确定 . 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3.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1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相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设备:按相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相关规定执行 .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