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06 |
电话: 传真: 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专项审计(鉴证)报告 **专字[**]第*****号******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年度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情况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特出此《贵公司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企业管理层的责任是在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的有关规定,如实编制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情况表,具体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情况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情况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4)恰当界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项目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情况表及有关说明实施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情况表的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情况表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情况表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情况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年度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情况表》已在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在所审计期间的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