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06 |
(六)有关规定.对已经认定为街道(镇)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单位,拟申报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分别参加评审和复审及绩效考评.
四、复审及绩效考评工作 对已认定的2016-2017年度街道(镇)级创业示范平台进行复审及绩效考评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即墨区街道(镇)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复审及绩效考评表》(附件6),按附件7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18年8月10日前按类别分别报区劳动力培训转移办公室、区人才服务中心.复审及绩效考评通过查阅资料、汇报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由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评审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出具复审意见.复审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拨付奖励资金.
五、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区级和街道(镇)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提报申报材料、进行材料初审及实地勘验,确保申报材料完整、合规,确保申报单位符合区级和街道(镇)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认定条件.对存在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涉及违规违纪问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即墨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认定审批表 2.即墨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集中答辩评审表 3.即墨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现场勘验评审表 4.即墨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责任分工(不对外公布) 5.即墨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复审及绩效考评所需材料 6.即墨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复审及绩效考评表 7.即墨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复审及绩效考评所需材料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 2018年8月3日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日印发 附件1 即墨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认定审批表 基地(园区)名称 负责人 基地(园区)地址 联系电话 产权归属 投入运营 时间 申报级别 区级 镇(街道)A级镇(街道)B级镇(街道)B级 申报类型 楼宇型 厂房型 申报种类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创业示范园区 建筑面积 公共创业服务 区域面积 入驻初始或初创期实体个数 创业和稳定吸纳就业人数 从业人员数量 服务人员 数量入驻率 创业实体 存活率 创业孵化 成功率 基本功能 场地保障 创业孵化 创业服务 市场推广 事务代理 初审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评审工作领导 小组意见 (盖章) 年月日附件2 即墨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集中答辩评审表 基地(园区)名称: 答辩内容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得分 材料准备
1 内容真实完整,特色鲜明,重点突出
15 2 多媒体效果
5 陈述环节
3 基本孵化功能和运营模式
15 4 孵化质量与实效
15 5 发展规划及后续发展方向
15 6 服务与创新
5 7 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效应
5 8 时间控制与陈述印象
5 答辩环节
9 答辩逻辑思维清晰
10 10 问题答辩准确合理
10 评审员签字: 年月日合计 附件3 即墨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现场勘验评审表 基地(园区)名称: 考核 内容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计分标准 得分 场地保障 (20分)
1 基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产权或租赁使用权.
3 符合条件计3分,不达标准一票否决.
2 厂房、楼宇型孵化基地建筑面积分别达到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