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07 |
(五)德育工作先进单位 1.考核项目: 德育管理专项检查和平时工作成绩. 2.奖励数量: (1)小学(特教 幼儿)9个.综合成绩在30所小学(幼儿园 特教)中排名前9名(不包含德育特色校)的拟评为德育工作先进单位. (2)初中6个.综合成绩在14所初中排名前6名的拟评为德育工作先进单位. (3)高中4个.依据德育管理检查成绩和平时工作情况. (4)综合实践学校1个.
(六)体育工作先进单位 1.考核办法:依据2018年体卫艺专项检查成绩择优评定. 2.奖励数量:体育先进单位20个.
(七)卫生工作先进单位 1.考核办法:依据2018年体卫艺专项检查成绩择优评定. 2.奖励数量:卫生先进单位23个.
(八)大课间体育活动先进单位 1.考核办法:依据2018年大课间检查成绩择优评定. 2.奖励数量:大课间体育活动先进单位18个.
(九)美育工作工作先进单位 根据2018年各校艺术节展演成绩评选出25个先进单位.
(十)学前教育先进单位 1.考核办法:依据《桦甸市校带幼儿园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桦甸市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实施办法》考核结果. 2.奖励数量:在全市29所幼儿园中,按照考核结果取前10名进行表彰. (十一)学籍管理先进单位 1.考核办法:依据2018年学籍管理专项检查成绩择优评定. 2.奖励数量:学籍管理先进单位拟评16个. (十二)控辍保学达标单位 1.考核办法:依据2018年对全市各初中控辍工作检查结果并达到省定标准,即城区初中巩固率达到99%、乡镇初中达到97%的学校. 2.奖励数量:控辍保学达标单位拟评7个. (十三)教育科研标兵单位 1.考核办法:依据2018年度教育科研工作专项检查择优评定. 2.奖励数量:教育科研标兵单位6个.2018年7月20日前已评完. (十四)教育科研先进单位 1.考核办法:依据2018年度教育科研工作专项检查择优评定. 2.奖励数量:教育科研先进单位16个.2018年7月20日前已评完. (十五)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 1.考核办法:依据2017年年底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检查和2018年6月份教育信息化督导检查,两次检查结果综合运用,择优评定. 2.奖励数量: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16个. (十六)书法特色学校 1.考核办法:根据《桦甸市创办书法特色学校实施方案》,年度内经过现场检测,各项指标通过了验收标准. 2.奖励数量:4所学校. (十七)书法教育先进单位 1.考核办法:依据2018年书法教育情况调查结果择优评定. 2.奖励数量:共16所. (十八)教育教学优秀教学点 1.考核办法:各中心校按照教学点实际工作业绩产生. 2.奖励数量:全市60个教学学点的1/3,计20个. (十九)学前教育特色展示优秀单位 1.考核办法:在吉林市学前教育工作县区行――桦甸专场特色工作展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 2.奖励数量:14个. (二十)个人奖奖励办法 1.素质教育先进个人 (1)拟评数量:被评为素质教育先进单位的学校每校1名. (2)拟评对象:学校校长. 2.教学管理标兵 (1)拟评数量:被评为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学校每校1名. (2)拟评对象:从学校校长、教学校长、教导主任中产生. 3.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1)拟评数量:每校1名. (2)拟评对象:从学校教学校长、教导主任或教导副主任中产生. 4.教学工作先进个人 (1)拟评数量:小学拟评270名;
初中拟评200名;
高中拟评180名.进修学校17人,特教学校3人,电视大学2人,实践总校3人. (2)拟评对象:班主任、一线授课教师. (3)拟评办法:各校按奖励分配名额,根据教师的工作实绩评出先进个人. (4)评定标准: ①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且无违反《桦甸市教育系统规范教师日常职业道德行为实施意见》行为. ②无挤撵差生、考试作弊等行为. ③教学质量突出,本学年度业务考核成绩在学校任课教师中排名在中等水平以上. ④严格落实减负规定. 5.德育管理标兵 (1)拟评数量:被评为德育特色校、德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学校每校1名. (2)拟评对象:从德育特色校和先进单位的校长、主管德育的教学校长、德育主任、德育副主任中产生. 6.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拟评数量:每校1名. (2)拟评对象:从主管德育的教学校长、德育主任、德育副主任(德育干事)中产生. 7.优秀班主任 (1)拟评数量:幼儿园、中小学108人. (2)拟评办法:各校根据奖励分配名额按班主任的工作实绩评出先进个人. (3)评选标准: ①师风高尚为人师表,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打击或排挤差生.无违反《桦甸市教育系统规范教师日常职业道德行为实施意见》行为. ②班风正学风好,班主任工作业绩突出. ③关注学生全面发展,重视、支持并做好德、智、体、 卫、艺等教育教学工作,尤其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 8.十杰班主任 (1)拟评数量:10人. (2)拟评办法:在优秀班主任中产生.各校在优秀班主任中上报1人作为十杰班主任候选人,并上报2000字述职材料(2018年9月3日前上报).教育局评委会根据述职和岗位实际评选10人.评为十杰班主任的本次表彰将不再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 9.体育、卫生工作先进个人 (1)拟评数量:体育工作先进个人60人,卫生工作先进个人15人. (2)拟评对象:从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体育、卫生工作教师,或体育、卫生工作直接负责人中产生. (3)拟评办法:全市各中小学按教育局拟评的分配名额,根据拟评对象的工作实绩择优评选. 10.学前教育先进工作者 (1)拟评数量:学前教育先进工作者10人. (2)拟评对象:幼儿园园长、副园长. (3)拟评办法:被评为学前教育先进单位的学校每校1名. 11.学前教育优秀教师 (1)拟评数量:学前教育优秀教师拟评67人. (2)拟评对象:各幼儿园所有任课教师、保育员. (3)拟评办法:各幼儿园按教育局拟评的分配名额,根据学前教师日常工作实绩择优评选. 12.学前教育特色展示优秀个人 (1)拟评数量:28人. (2)拟评办法:在吉林市学前教育工作县区行――桦甸专场特色工作展示活动中,参与现场节目展示的单位分配一个优秀名额,参与作品展区展示的单位分配一个优秀名额. 13.学籍管理先进个人 (1)拟评数量:学籍管理先进个人15人. (2)拟评对象:全市各中小学学籍管理员. (3)拟评办法:根据《桦甸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评估细则》检查结果,再结合一年来的工作考量,择优评选出学籍管理先进个人.其中,全市排在后5名的,不予奖励. 14. 控辍保学先进个人 (1)拟评数量:控辍保学先进个人21人.每所初中1名. (2)拟评对象:各初中主管控辍保学人员和班主任. (3)拟评办法:积极组织和参加控辍保学工作,效果突出.由学校负责推荐,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审核. 15.教育科研优秀管理者 (1)拟评数量:22人. (2)拟评对象:全市中小学校长、副校长、科研主任. (3)拟评办法:被评为教育科研标兵校及先进单位的每校1名优秀管理者. 16. 教育科研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