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07 |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 用经费支出.
(五)殡葬管理: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太谷县殡仪馆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