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7 |
(十) 应缴预算款 、 应缴财政专户款 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 应缴预算款 、 应缴财政专户款 科目.调账时,应在新账中 其他应付款 科目下设置 应缴预算款 、 应缴财政专户款 等明细科目,将原账中 应缴预算款 、 应缴财政专户款 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新账中的相应明细科目. 净资产类 (十一) 事业基金 、 固定基金 、 专用基金 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 事业基金 、 固定基金 、 专用基金 科目,但设置了 非限定性净资产 和 限定性净资产 科目.调账时,应将原账中 事业基金 、 固定基金 和 专用基金 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的 非限定性净资产 科目.如果与形成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有关的资产,其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限制,对于这部分事业基金、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调账时应当转入新账中的 限定性净资产 科目. (十二) 事业结余 、 结余分配 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 事业结余 、 结余分配 科目.由于原账中 事业结余 、 结余分配 科目年末无余额,不需要进行调账处理. (十三) 经营结余 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 经营结余 科目.调账时,如果原账中 经营结余 科目有借方余额,应将该余额转入新账中的 非限定性净资产 科目. 收入支出类 (十四) 财政补助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