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7-07 |
第一部分 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 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建筑业企业.第8条农业、服务业企业参照执行,第19条镇政府参照执行. 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分两期进行,自本实施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进行第一期项目申报,2019年3月1日至3月30日止进行第二期申报.
三、申报方式 1.各种认定类、称号类项目由市级各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文件直接汇总申报. 2.申报主体填写《2018年度市级新型工业化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3),连同申报材料一式5份(申报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留存),统一到属地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申报.
四、审批程序
(一)县级初审.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签字盖章后上报市级业务主管部门.
(二)市级审核.市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录入 涉企系统 进行比对,并对预警提示的项目提供书面意见.
(三)媒体公示.市经信委统一将拟兑现项目在市政府网站、《颍州晚报》上公示,公示内容为申报主体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为5天.
(四)政府审批.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通过后的申报项目,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汇总上报市政府审批.
(五)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后及时将资金拨付相关项目申报主体. 第二部分 申报材料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一)基本材料 申报支持资金的单位都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 各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财政局会签的上报文件(主要负责人签发);
2. 各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1),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附件3);
4.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 三证合一 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 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称号类的项目除外);
6.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2),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 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 自2017年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单位;
? 2.被 安徽省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或法定代表人;
3.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
(三)资金奖补要求 企业已获得省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奖补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支持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资 支持工业项目建设(受理部门:经信委) 1.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属于工业项目,项目备案或立项时间不早于2017年;
(2)项目前期工作完备,资金基本落实到位,已开工建设且项目建设期合理;
(3)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技术、设备不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