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9-07-07
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文件 吴民〔2016〕92号 关于印发《吴江区2016年居家养老 服务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镇民政科(办): 经研究决定,现将《吴江区2016年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 2016年7月27日 吴江区2016年居家养老 服务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为了配合吴江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的运作,经研究,决定在7月底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制定如下:

一、采集对象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193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 2.低保家庭中60周岁-79周岁(1937年1月1日至195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空巢老人(无子女或与子女不在同一个县(市、区)居住的老人). 3.养老援助服务对象(含养老援助服务计生特别扶助对象).

二、工作承接方 由各区镇民政科(办)负责,由各村(社区居)委会具体实施,每个村(社区)信息采集人员不少于三人.

三、信息采集方式 信息采集员须统一下载专门的手机APP进行信息采集,对于采集的信息可直接通过手机输入.采集途径有2种,分别是上门采集和电询采集.对于居住地未离开户籍所在乡镇的老人,信息采集员应通过上门的形式采集信息.另外,对于户口尚在,但人已失联的,也应该勾选相应的选项.

四、采集的具体项目

(一)基本信息 1.姓名(填空). 2.身份证号码(填空). 3.性别(选择,男、女,单选). 4.出生年月(填写). 5.户编号(填空). 6.与户主关系(填空). 7.民族(填空). 8.户籍所在地(选择+填写,单选). 9.是否失联(选择,是、否,单选). 10.联系电话(填写). 11.现居住详细地址(选择+填写,单选). 12.文化程度(选择,学龄前(文盲)、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博士,单选). 13.宗教信仰(选择,无、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其他,单选). 14.婚姻状态(选择,未婚、已婚、离婚、丧偶,单选). 15.人员身份(选择,非特殊、城镇 三无 或农村五保、低保及边缘、孤寡、重点优抚、伤残军人、归侨、残疾老人、劳模、党员、离休、机关事业退休、企业退休、独生子女户、失独或独生子女残疾老人,多选). 16.劳模级别(选择,无、区级、市级、省级、全国,单选). 17.享受服务类别(选择,养老援助(

1、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 三无 、五保对象、低保或低保边缘孤寡老人;

2、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苏州市级(含)以上劳动模范;

3、日常生活需要介护或介护的重点优抚对象,包括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补助金,且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复原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和 三属 ;

4、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归国华侨;

5、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 二无 (无子女、无劳动能力)困难老人;

6、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独生子女家庭的困难老人;

7、苏州市范围内无子女照顾或子女残疾的困难老人;

8、经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 帮扶对象 )、养老补助、养老自助,单选).

(二)生活居住状况及社会关系 18.是否是空巢老人(选择,是、否,单选). 19.是否是独居老人(选择,是、否,单选). 20.居住状况(选择,与子女居住在一起、与子女居住在一个自然村或住宅小区、与子女居住在一个村或者社区、与子女居住在一个乡镇、与父母居住在一起、与亲友居住在一起、与亲友居住在一起、集中居住,单选). 21.集中居住场所名称(地址)(填写). 22.是否是危房(选择,是、否,单选). 23.居住楼层(选择,一层、二层、三层、三层以上,单选). 24.楼层电梯(选择,有、无,单选). 25.收入来源(选择,自力、退休/养老金、子女补贴、政府救助、亲友资助,多选). 26.其他收入来源(填写). 27.医疗费用支付方式(选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贫困资助、商业医疗保险、全公费、全自费、其他). 28.配偶姓名(填写). 29.配偶身份证号码(填写). 30.配偶出生年月(填写). 31.配偶民族(填写). 32.配偶文化程度(选择,学龄前(文盲)、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博士,单选). 33.子女信息(含收养关系)(填写:子个,女个). 34.紧急联系人姓名(填写). 35.紧急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填写). 36.紧急联系人与老人关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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