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07 |
(五)密件的翻印和文件更正. 翻印涉密文件应由办公厅分管政务的副主任签字同意.翻印时应标明印制单位、印发范围、份数,阅后及时收回. 已发文件原则上不得更正.如确需更正,由原承办人起草更正通知和更正说明,承办人经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同意后,文电信息处予以更正.
五、发文原则
(一)坚持少而精. 1.依照职权范围可由部门发文的事项,不以政府名义发文;
可以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的事项,不以政府名义发文;
上级文件已公开发布、本级无新的政策、措施的事项不得重复发文.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 2.从严控制印发各类检查考核、整治方案、总结评估、表彰奖励等方面的事务性文件. 3.严格控制成立和调整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发文.可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会商、联合行文等方式处理问题的,不发文成立领导小组.已有的领导小组调整,原则上一届政府只集中调整一次,由市政府办公厅发文. 4.严格控制公文篇幅和字数,努力做到篇幅简短、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一般文件内容不超过2000字,内容涉及面广、事项多的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 5.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银川政报等载体发布公文.
(二)坚持快而准. 1.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