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7-07 |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开户行:建行新乡华兰支行,账号:41001552710050000137-000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者新乡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8年12月3日 新乡高新区财政局 2018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