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9-07-07 |
五、相关要求 1.各民办教育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间办理. 2.各民办教育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重要性,依法办学,加强自律,规范招生宣传,实行诚信招生、阳光招生. 3.各县(区)教体局、新区(开发区)教办负责做好所辖民办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对发布未经备案或擅自变更已备案的招生简章广告内容的民办学校,要进行严肃查处. 附件:《江西省社会力量办学教育广告审核表》 南昌市教育局 2014年4月11日 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4月9日印发 江西省社会力量办学教育广告审核表 教育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签字办学批准机关及文号 办公地址 电话邮编开户银行 帐号广告形式 广告核 准文号 教育 行政 部门 审核 意见 签发人 年月日盖章年月日说明 1.本审批表由江西省教育厅拟定,由地市教育局(委)印刷. 2.广告内容必须清晰明白,实事求是,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蒙蔽或欺骗学生(员),更不能擅自更改已审查核准的广告内容.否则,除令其声明作废外,还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3.审批表送广告经营单位一份,审批部门留底一份,每多登一报(刊),多填一份,不准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