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07-07

(二)鼓励人才引进. 9.鼓励引进海外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从区外引进海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国内博士学历、正高职称的科研管理人才,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单位1万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从区外引进海外本科学历、国内硕士学历的科研管理人才,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单位3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同时符合上述条件者,依据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每家单位年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 10.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从区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年薪50万元以上的人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创新创业效应良好的,给予单位10万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11. 鼓励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对列入柔性引才目录,且用人单位支付薪酬高于5万元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实际支付薪酬3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个单位年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三)鼓励人才培养. 12.鼓励开展高级管理人才研修.鼓励企业以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为重点,组织承办行业领域的高级研修班,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经高新区批准举办的高级研修班,给予每班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 13.鼓励创新创业青年成才.由高新区推荐入选国家级、安徽省、合肥市重大人才工程(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其所在单位不超过50万、20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入选合肥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市 百人计划 ),并通过年度考核的,给予其所在单位合肥市拨款额1:1的一次性资助,分2年兑现.同时符合上述条件者,依据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且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才工程(计划)所给予的资助总额.

(四)支持平台载体引才育才. 14.鼓励平台载体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区内高校院所、创新型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载体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入区创新创业且效应良好的,给予平台载体2万元/人的引才一次性奖励,每个平台载体年补贴总额最高50万元. 15. 鼓励平台载体培养人才.鼓励高校院所、创新型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载体创办 创客学院 ,对经申请备案且收效显著、影响力大的的创客培训,给予平台载体拥有单位不高于实际支出金额50%的师资补贴,每个年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16.打造国际化学术交流平台.支持著名学术机构、学术组织在高新区发起、组织学术论坛,经审核备案的,按照双向约束原则,给予组办单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上述学术论坛落户高新区成为永久性会议基地,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7.鼓励各类人才机构入驻园区.人才服务机构新入驻高新区,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全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前10名的企业入驻园区,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前10名的企业入驻园区,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当年为区内企业提供人才服务不少于800 人次,且当年服务园区企业不少于5家的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园区,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4)人才服务机构入驻高新区孵化器,并通过年度绩效考核的,比照科技型企业入驻孵化器政策,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房租补贴.

(五)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18.新入区重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或高级管理人员年薪30万元以上的(限名额),且所在企业产值(营业收入)、研发投入和企业用工(任二项)同比增长20%以上,按照双向约束原则,给予企业一定比例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年的人才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19.人才住房补贴. (1)在合肥市未购房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入住 人才公寓 三项优惠政策中的一项.高层次人才在合肥市购买住房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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