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07-07
海宁市畜牧兽医局招聘简章 海宁市畜牧兽医局是市农业经济局下属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海宁市人事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屠宰检疫工作人员二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5月30日 上午9:00至下午2:00 报名地点:海宁市人才市场(市行政中心三号楼一楼).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2.畜牧兽医或动物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海宁市户籍或生源.

三、招聘录用办法 1.初审: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0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推荐材料或就业协议书)、户口簿(仅限0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入学时迁往学校的户口页确定生源)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初审,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二张,并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 2.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持所有资料及招聘单位初审意见到招聘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合格通知书.当招聘职位需求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本次招聘. 3.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二科,满分均为100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各占50%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当招聘职位数与入围面试人数不足1:2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本次招聘.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考核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靠前),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期间出现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0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不予录用(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4.拟录用对象必须在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 海宁市畜牧兽医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