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07 |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1)笔试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市公招办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免笔试岗位.免笔试的报考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每个岗位与报考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方可组织面试,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但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件(书)原件,并在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 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共同参加面试.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中旬,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上打印)、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各种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东兴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东兴市政府后广场西侧,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进行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市公招办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由应聘人员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须提供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证件(书)原件,如: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应聘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确定后,市公招办在防城港市人才网(fcg.gxrc.com)发布面试公告,市公招办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必须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教方式开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若面试成绩末位同分,则当场对末位同分人员进行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