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07-07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指标 惠州市明星校长:3名;
惠州市优秀校长:10名;
惠州市首席教师:25名;
惠州市优秀教师:150名;
惠州市优秀乡村幼儿教师:20名;
惠州市优秀班主任:100名;
惠州市德育工作标兵:40名;
惠州市教坛新秀:30名;
惠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40名.
二、评选范围 惠州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和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凡201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列入本次推荐评选范围.
三、评选标准
(一)基本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高尚,乐于奉献,爱生爱岗,业务精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潜心教育教学工作,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办事公道、为人师表.无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计划生育政策、师德规范等任何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4.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其中:幼儿园和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街)及乡镇以下的小学(含教学点)的推荐人选为大专(含)以上学历. 5.近5年( 惠州市教坛新秀 为近3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等次以上. 6.在惠州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为5年(含)以上,其中: 惠州市教坛新秀 为3年(含)以上5年以内.申报的表彰项目要与推荐人选现工作岗位相符合. 本通知文件的相关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6月30日.
(二)推荐人选还需具备的条件 1. 惠州市明星校长 评选条件 (1)担任正职校长满3年,具备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近5年的年度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2)任校长期间,成绩显著,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惠州教育领域中出类拔萃,个人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3)依法办学,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组织领导和管理决策能力强;
具有创新精神,突出办学特色,校园安全和谐,办学质量与效益等方面成绩显著;
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效果显著. (4)学校管理研究成果丰硕,在全省具有示范作用.在任期间所领导的学校获得市级以上的先进集体(单位)荣誉称号,其中:学校至少1次被评为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校园,校长安全责任年度考核中至少获1次优秀等次.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2013年7月1日以来,个人获得 惠州市明星校长 荣誉称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