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7

(二)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 本项目从事钢结构件的生产,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不属于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因此,本项目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发[2018]122号)的相关规定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

3、与区域规划相容性分析 (1)建设项目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太北路85号,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土地证(武国用(2015)第29268)(见附件5),明确项目所在地地类(用途)为工业,符合区域用地规划要求. (2)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容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环生态函〔2018〕24号),项目所在地附近生态红线区域见表4. 表4 常州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地区 红线区域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总面积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武进 区 韬盟幢;

で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为:一级保护区外外延1000米范围的水域和陆域和二级保护区外外延1000米范围的水域和陆域 24.4 1.56 22.84 韬(武进区)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范围 北到韬挥诔V菔形髂,北到环湖大堤,东到环湖公路和20世纪70年代以前建设的圩堤,西到湟里河以北以孟津河西岸堤为界,湟里河以南与湖岸线平行,湖岸线向外约500米为界,南到宜兴交界处 136.61 1.56 135.05 太湖(武进区)重要保护区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分为两部分:湖体和湖岸.湖体为常州市武进区太湖湖体范围.湖岸部分为沿湖岸5公里范围,以及沿3条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及两侧各1公里的范围,不包括雪堰工业集中区集镇区、潘家工业集中区集镇区、漕桥工业集中区集镇区 93.93 / 93.93 淹城森林公园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淹城三城三河遗址 南、北、西三面以紧邻遗址的现存道路为界,东面为外围180米范围区域,以及遗址外围半径200米范围区域.区内包括高田村、淹城村及与宁、大坝村的部分地区 2.1 0.54 1.56 宋剑湖湿地公园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湖体及向陆地延伸30米以及成片的农用地 1.74 / 1.74 韬匾嬉邓 渔业资源保护 一级管控区位于韬,偏南侧;

拐点坐标分别为(E119°51′12 ,N31°36′11 ;

E119°52′10 ,N31°35′40 ;

E119°52′04 ,N31°35′12 ;

E119°51′35 ,N31°35′30 ;

E119°50′50 ,N31°34′34 ;

E119°50′10 ,N31°34′49 ) 二级管控区为湖心南部,拐点坐标分别为(E119°51′12 ,N31°36′11 ;

E119°49′28 ,N31°33′54 ;

E119°47′19 ,N31°34′22 ;

E119°48′30 ,N31°37′36 ) 27.61 4.03 23.58 对照本项目地理位置,本项目距最近的韬(武进区)重要湿地二级管控区2.8km,本项目不在上述生态红线区域规定的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范围内,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容(生态红线区域分布图见附图4). 因此,本项目符合区域用地规划及产业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等有关规划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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