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08 |
5.携带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市场潜力并在我市产业化的创业项目或团队负责人;
6.取得国家级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省(部)级技能竞赛一等奖的高技能人才;
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省技能大奖,省技术能手;
中国500强企业和行业100强企业的二级子公司负责人;
7.市级以上首席技师;
市级以上中小学(幼儿园)名教师、名校长;
8.能力突出且年薪50万元以上的人才;
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第四条 申领程序.
(一)申报和查验.由各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于每年5月份组织申报并查验.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在本市创业的人才提供所创办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或投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彩色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3张.申领人才如实填写《芜湖人才绿卡申请表》(一式3份).各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汇总后报市人社局.
(二)核定.市人社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和认定.
(三)制卡.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市公安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卡.
(四)发卡.人才绿卡完成制作后,市人才(干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个工作日内发放给相应人才. 第五条 人才绿卡持有人,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学术交流服务 市属高校免费提供的相关学术交流活动平台和会议场所.
(二)居留服务 1.外籍人员可凭人才绿卡享受工作、出入境及居留便利服务. 2.华侨、港澳台居民,已按规定在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人口登记的,芜湖人才绿卡可在我市同时作为"居住(暂住)证"使用,在其有效期内办理相关个人事务时无需再提交其他居住或暂住证明材料.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现有职称类政策性考试、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四)教育服务 随迁子女学前教育阶段,符合年龄要求的,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县区教育局申请安排进入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义务教育阶段,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地教育局或市教育局申请,可申请安排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五)医疗保健服务 可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3所三级医院享受方便、快捷、优质的医疗绿色通道服务,每2年接受1次免费健康体检.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国际部专门负责接待外国专家医疗保健工作.
(六)金融服务 在创办经济实体时,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普惠金融的相关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实体项目予以担保支持.
(七)项目综合服务 在市相关部门申报和办理配偶就业、社保、人才安居、创业扶持等,可以享受便捷服务. 第六条 芜湖人才绿卡按如下方式管理.
(一)人才绿卡应当载明持有人的姓名(外籍与中文翻译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照片、工作单位、本市居住地、国籍(地区)、身份证件名称及其号码、有效期限等内容.人才绿卡持有人因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持变更材料向申请部门办理相关信息变更手续.
(二)人才绿卡的有效期限依据人才所在单位的申请和实际情况确定,最长为3年.有效期满需要续办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向申请部门续办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