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7-08

(三)申请信息登记初审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 1. 经初审,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或说明自身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予以补充. 2. 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或告知其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 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条例》第二十三条之应当公开条款规定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4. 属于非本机关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请人;

如能确定掌握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5.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 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7. 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 8. 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详见附件3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

(五)收费 暂不收费.

(六)监督保障 申请人认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佛山市南海区企业投诉中心投诉举报(投诉

电话:0757―86297619,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4号,邮政编码:5282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申请人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3.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处理流程图 附件1: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分工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表.

(二)政府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情况.

(三)机构职能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各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

二、规章文件

(一)规范性文件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二)公告、公示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公告、公示.

(三)其他

三、政务动态 镇政府工作会议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政府工作会议. 领导同志活动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领导同志活动新闻稿.

四、财政预决算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收支预(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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