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08 |
(2)本项目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厂界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以分娩舍、公猪站、保育舍、隔离舍、配怀舍、堆肥发酵罐、有机肥仓库及污水处理站等恶臭单元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由当地政府负责对卫生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目标进行搬迁.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养殖废水经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灌溉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及竹林地灌溉,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的排放,采用科学化管理及饲养,降低猪的叫声.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5)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猪粪便、病死猪及妊娠胎盘、畜禽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隔渣、废脱硫剂、职工生活垃圾.猪粪经堆肥处理后外售给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
病死猪及妊娠胎盘使用无害化降解机降解后随猪粪一同处置;
医疗废物作为危废单独收集,并交由相应资质单位处理;
污水处理站污泥和隔渣随猪粪一同处置;
废脱硫剂属于一般废物,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交给原厂家回收处置;
职工生活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