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8 |
八、开标地点:雷波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如雷波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
十、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雷波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雷波县海湾乡白龙村4组(雷波县海湾加油站前行50米).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
电话:0834-8821224. 采购人:雷波县马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联系人: 朱老师 联系
电话:
18123162376 十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雷波县马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和雷波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共同所有.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单位名称:雷波县马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
15283428372 2 雷波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人) 名称: 雷波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雷波县海湾乡白龙村4组(雷波县海湾加油站前行50米) 联系
电话:0834-8821224
3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15000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4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5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
6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扣5分予以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