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7-08 |
2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5 -
(一)总则 -
6 -
(二)招标文件 -
9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0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3 -
(五)开标与评标 -
14 -
(六)授予合同 -
20 -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
26 -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29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8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 )受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中心学校(以下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就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中心学校(小学)校车接送服务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中心学校(小学)校车接送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QYYXCGGK2014006;
3.项目内容:全新校车接送服务,校车数量共15台,其中36座8台,46座7台;
采购预算:$9,000,000元;
4. 服务期限:八年(2014年9月1日开始)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提供2014年近三个月(5-7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和核查网址及专用章等,并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投标文件;
三、公示期限及公示媒体 公示期限为2014年8月1日~2014年8月7日 公示媒体:采购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xhtczhs.com)等相关媒体.
四、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30~17:00. 2.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盛泰大厦B幢405号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4.报名登记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若为法人报名,即无须提供此项)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