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2019-07-08

1、计量单位:处理能力----污水(吨/日)、废气(万标立方米/小时)、固体废物(吨/日);

2、如上表中治理设施为固体废物的处理设施,对表中"*"项指标不需填报. 表10:生产装置基本情况 1.编号 2.名称 3.装置类别 4.排放方式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5.对应排放口编号 口6.型号 7.主要污染物名称 8.执行标准 9.对应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表11 物料露天堆放情况 1.序号 2.料堆物料名称 3.料堆年最大堆存量(吨) 4. 料堆个数 5. 料堆最大堆存高度(米) 6. 料堆最大占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此表内容由尚未采取全密闭或半密闭料仓方式贮存,采用露天堆放的各种料堆、渣堆的企业填写. 表12 排污许可证情况 污水1.污染物名称 2.许可类别 3.污水中污染物 允许排放量 (吨/年) 4.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毫克/升) 废气6.污染物名称 7.许可类别 8.废气中污染物 允许排放量 (吨/年) 9.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毫克/立方米) 5.污水允许排放量 (万吨/年) 10.废气允许排放量 (万标立方米/年) 11.许可证编号 12.发证日期 13.许可年份 表13 关、停、并、转、搬迁、发生污染事故、企业名称变更、安装污染物处理设施等情况变更记录表 1.序号 2.变更时间 3.变更内容 4.变更原因 5.备注 ⑴ ⑵ ⑶ 图1:生产工艺示意图 生产工艺示意图: 填报说明: 1.生产工艺按方框图绘制;

工艺复杂的企业,可按车间分别绘制,重点放在产生污染的工艺流程上. 2.标明投加的原料和辅助材料. 3.标明给、排水流程、水源种类、废水种类、总排污口注明编号和废水排放去向. 4.标明废气、固体废物及有害废物的排放位置. 5.标明各监测点的位置和编号. 表13:审核意见 核查意见: 经办人(签名): 核查日期: 年月日环境监察机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审核日期: 年月日负填报说明: [核查意见]:由环境监察人员核查企业基本情况后填写. [环境监察机构审核意见]:由环境监察机构根据企业填报内容及环境监察人员核查意见做出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并反馈给申报单位,同意申报的由申报单位按要求报送《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不同意申报的应要求申报单位重新填报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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