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08 |
四、重点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定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国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安排,集中力量对学生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重点纠治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
五、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在元旦、春节、寒假等重要节点,发布安全提示,深化安全教育进学校活动,着力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对节日和假期期间返乡探亲、出外游玩的学生,要摸底登记,假期结束,要及时核对人员,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抓紧查明原因.2018年还没有组织消防应急逃生演练的学校,要按照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
六、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各地各校要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建立完善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我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将此通知精神和要求迅速传达到本地区的学校,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落实情况,请及时报我部.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11 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11 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