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08 |
(一)申请资质评审时,隐瞒实际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将资质证书转让、出借给其他企业使用的;
(三)质量保证体系运行长期不正常,不能保证维修质量的;
第三十二条 已取得《中国石油和化工装备维修(技改)资质证书》的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将注销其资质或给予警告或降级处理.
(一)变更业务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
(二)实际维修(技改)能力不能满足原资质要求的.
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对取得《中国石油和化工装备维修(技改)资质证书》的单位,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在网站上进行公布.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化工机械动力技术协会负责解释并报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备案.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表
一、中国石油和化工装备各级别维修(技改)单位的业务能力、资产条件及技术能力 级别 级别条件综合特级 综合 壹级 综合 贰级 单项 特级 单项 壹级 单项 贰级 年营业额(万元)
1000 150
30 150
100 50 资产条件 注册资金(万元)
300 80
30 80
50 30 设备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