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08 |
2.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24000元/年;
3.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高级技师12000元/年;
4."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9600元/年;
5.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4800元/年;
第
1、5类仅限企业人员,2-4类企事业人员均可申领,其中事业单位减半.以上补助连续享受3年,如中途离职,则停发补助. 6.对新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一次性奖励3万元;
对新评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一次性奖励2万元;
对新评为南通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一次性奖励1万元. 第三条? 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领引才用才奖励需提供以下材料: 1.如皋市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社保补贴申请表;
2.如皋市企业引才奖励和就业资助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证明复印件;
5.人才身份证、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6.人才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纳税证明、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7.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为人才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明细账(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报社保补贴提供);
8.户口本、城镇低保户家庭低保卡、农村特困家庭镇村证明等(申请吸纳特困毕业生就业资助须提供此项材料).
(二)人才申领生活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如皋市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生活津贴申报表;
2.申请人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建行卡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申请人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申请人近一年在我市缴纳养老保险明细;
7.申请人个人所得税税单(地税)及工资发放明细(第1类人才提供). 我市新评定的南通市级以上专家无需提交书面申请,次年发放奖励津贴. 第四条 申报管理 每年7月份为生活津贴申报时间,每年12月份为企业引才用才奖励申报时间.由市人才办、市人社局下发通知组织申报,由各镇(区、街道)人才办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才填写申报材料,初审汇总后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市人才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市财政按规定拨付.生活津贴、企业引才用才奖励每年各集中申报一次,按年度拨付. 第五条 相关解释 1."高层次人才"专指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学历人才和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 2."困难家庭应届本科毕业生"专指城乡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城镇零就业低收入家庭和农村零转移低收入家庭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 3."年薪12万元以上"含年薪12万元;
"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 4."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5."留学回国人员"是指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结)业和进修(包括出国进修、合作研究)期限在一年以上回国工作的人才. 6."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教育部官网公布目录为准. 第六条 我市招录的高学历党政后备人才、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按相关文件执行,不列入人才生活津贴申报范围. 第七条 责任条款 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如实按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奖励补助资金,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否则,将追究以下责任: 1.全额退还奖励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