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07-08
加急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件 苏财行〔2014〕15号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因公 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各市、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外国专家局《转发国家外国专家局 财政部的通知》(苏财行〔2002〕36号)同时废止,其他规定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财政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因公短期出国培 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4年3月2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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