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08

(二)企业自查和问题整改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辖区内的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备标准》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填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业人员配备自查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台账》(见附件

1、附件2),对本单位不符合特种作业人员配备要求的,要立即确定岗位人选,及时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技能培训和报名考试.

(三)监督检查和督导检查阶段(10月中旬至2019年3月下旬).各所要结合特种设备"大快严"集中行动、电梯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专项排查整治、LNG车用气瓶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落实问题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质监局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落实.各所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按时督促企业完成自查和监督检查.

(二)落实主体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作业人员配备的责任主体,要依法承担安全教育、技能培训、持证上岗等方面主体责任.

(三)注重协调配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考试机构、有关培训机构以及监管部门等多个方面,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注重协调配合,确保宣贯培训、考核发证、督查检查等工作统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四)按时汇总上报.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于10月19日前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业人员配备自查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台账》报送各市场监管所(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上报区局,一份由区局送市质监局),各所将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上报的自查表和台账进行汇总,并于10月26日前报区局特监科,由区局特监科统一汇总后上报市局.

(五)加强宣传总结.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曝光违法行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各所请于2019年3月18日前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匹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汇总表(附件)报送 局特监科. 联系人:李志芳,

电话:73190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业人员配备自查表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台账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匹配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备标准》(DB 37/T 3080―2017) 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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