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08 |
42#至52#工房为亮珠生产. 黄先强负责该生产单位的全面管理和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
杨芬芳负责记账和登记工人做事的数量以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黄祖泉负责内筒装药线安全管理和封好口的内筒搬运;
李长根负责化工原材料的发放和亮珠线安全管理;
陈昌笔负责药物混合;
杨海云负责内筒装药.
二、事故发生经过
(一)事故发生前药物领取、存放情况 1.黄善端生产单位:经调查,6月16日15时左右,装药人员江世德从詹秋生处领取了高氯酸钾50公斤,铝粉30公斤,合金粉20公斤,硫磺30公斤,共计130公斤化工原材料存放于39#工房(原设计用途为单料称量,危险等级为1.3级,定量为200公斤),用于17日早上配药并装内筒. 2.黄先强生产单位:经调查,6月16日15时左右装药人员杨海云从李长根处领取了高氯酸钾100公斤,铝粉30公斤,合金粉40公斤,硫磺30公斤,硝酸钡50公斤,共计250公斤化工原材料存放于34#工房(原设计用途为内筒中转,危险等级为1.1-2,定量为60公斤),亮珠6包(每包30公斤)存放于40#亮珠中转库,用于17日早上配药并装内筒.
(二)事故发生经过 经调查,2015年6月17日2时左右,黄善端生产单位员工江世德、杨思美,黄先强生产单位员工陈昌笔、杨海云进入正大花炮厂内筒装药线,其中江世德在38#工房进行装筑药作业,杨思美在39#工房进行单质称量和混药作业,陈昌笔在34#工房进行混药作业,杨海云在35#工房进行装筑药作业;
6时左右在厂内食堂吃完早餐后,江世德等4人又返回到内筒生产线进行作业;
汤功友、罗代伏(亮珠生产线操作工)进入亮珠生产线清理打扫车间卫生,李长根(亮珠生产线安全管理人员)也进入亮珠生产线将亮珠转运至40#亮珠中转库,门卫张光友、厨师应圣祥在门卫室看电视(其中陈昌笔、杨海云、汤功友、罗代伏、李长根5人属黄先强方员工;
江世德、杨思美、张光友、应圣祥4人属黄善端方员工).7时10分许,江世德因操作不当(摩擦或撞击)引发爆炸,引发 38#工房首先发生爆炸,同时造成相邻的39#工房殉爆,其爆炸抛撒物引发存有大量裸露药的34#、35#工房相继发生爆炸. 爆炸时,黄善端生产单位使用的39#工房内单质原材料将近用完,已混成具有爆炸性的烟火药(部分已装入内筒、部分待装).事故发生前38#工房内筒装筑药近540饼,每饼61个,经检测此效果内筒单个含药量3.4克(全部为开包药),经计算药量为112公斤.装好药物的内筒没有及时运走,等待当天上午8时后由胡艳松运到32#内筒中转库.爆炸时,38#工房(设计用途为药物混合,危险等级为1.1-1,定量为3公斤)和39#工房至少有烟火药100多公斤,且大部分药物集中在38#工房(该工房存药量超过规定药量30倍以上). 黄先强生产单位使用的35#工房内筒装筑药近540饼,每饼61个,经检测此效果内筒单个含药量8.72克(其中开包药2.5克左右),经计算药量为287公斤.装好药物的内筒没有及时运走,等待当天上午8时后由黄祖泉运到31#内筒中转库.爆炸时,34#工房和35#工房(设计用途为装药,危险等级为1.1-1,定量为3公斤)至少有烟火药280多公斤,且大部分药物集中在35#工房(该工房存药量超过规定药量近100倍).
(三)事故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 本次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34#、35#、38#、39#工房炸毁. 1.事故死亡人员情况. (1)陈昌笔 男,50岁,家住湖南省浏阳市澄潭江镇碧溪村碧溪片A树组109号,身份证号:43012319641215803X. (2)杨海云 男,40岁,家住湖南省浏阳市澄潭江镇碧溪村碧溪片A树组108号,身份证号:430123197409098018. (3)江世德 男,51岁,家住湖南省浏阳市大瑶镇李畋村石下片金都区191号,身份证号:430123196305047094. (4)杨思美 男,35岁,家住湖南省浏阳市澄潭江镇碧溪村碧溪片A树组107号,身份证号:430181198003258016.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据上栗县鸡冠山乡政府估算,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合计475万元.其中:死亡人员赔偿金3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