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08 |
电话:13310793366
电话:0859-3626336 2019年5月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贞丰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地址:贞丰县 联系人:岑江
电话:1331079336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128号D栋9层8号邮编:550003
电话:0859-3626336 联系人:王玲玲 1.1.4 项目名称 贞丰县S318望谟至保田(北盘江至贞丰县城段) 四好农村路 1.1.5 建设地点 贞丰县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县人民政府自筹,出资比例: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 年/月/日 计划交工日期: /年/月/日1.3.3 质量要求 项目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须提供近一年(2017年或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的,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报表中应特别说明企业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的复印件,并附会计师事务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注: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时间为准),不作财务状况要求.
3、信誉要求:近三年的已完和目前在建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以投标人的承诺函为准.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1)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提供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社保缴纳证明;
3)项目总工须具备市政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和社保缴纳证明;
5、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须至少配置施工负责人(1人)、质检负责人(1人)、材料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持有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须提供上述要求证件、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
6、分包情况: 提供本工程不分包、转包的承诺书,须加盖法人公章.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
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