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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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2 1.
招标条件
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 6.发布公告的媒介
4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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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5 1.总则
12 2.招标文件
14 3.投标文件
15 4.投标
17 5.开标
18 6.评标
19 7.合同授予
19 8.纪律和监督
20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1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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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6 1. 评标方法
31 2. 评审标准
31 3. 评标程序
3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二卷
61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62
一、 项目概况
63
二、招商范围及运作模式
63 第三卷
64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1
三、授权委托书
72
四、投标保证金
73
五、资格审查资料
74
六、项目实施方案
78
七、其他资料
79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关于伊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招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伊公交易采【2019】05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于伊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招商项目已经伊川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建设运营方式为特许经营,招标人为伊川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投标并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项目名称:关于伊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招商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项目地址:本项目拟选址在伊川县规划静脉产业园内;
4)项目规模:项目总规模为1500t/d,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1000t/d,采用2*500t/d的焚烧线,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33天,预留二期用地,暂不建设;
5)项目投资:一期工程总投资57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7791万元,设备购置费18039万元,安装工程费8095万元,其他费用11100万元,考虑建设期利息1975万元,本工程总投资为57000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0%. 2.2招标范围及运作模式: 1)招标范围:关于伊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招商项目一期BOT模式特许经营;
2)运作模式:该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投资人,中标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采购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在合同期限内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职责;
3)项目合作期:30年(含2年建设期);
4)建设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营;
5)项目回报机制:政府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70元/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