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7-09 |
一、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1
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2
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5
四、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7
五、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8
六、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
10
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12
八、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13
九、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许可
17
十、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许可
18 十
一、锅炉制造单位许可
20 十
二、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许可
22 十
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许可
23 十
四、起重机械制造单位许可
25 十
五、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许可
26 十
六、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
28 十
七、车用气瓶安装单位许可
30 十
八、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许可
31 十
九、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游乐设施安装改造修理许可
33 二
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
35 二十
一、车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37 二十
二、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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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事项名称】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型】行政审批 【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4.《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申请条件】 1.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能耗、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8.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该符合其他规定. 【办理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原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相关文件(不涉及产业政策的产品除外)复印件一份,企业加盖公章.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产品检验时间)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办理部门】丹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办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服务电话】0415-2661062 【办理流程】
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事项名称】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型】行政审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4.《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申请条件】 1.有与拟从事的生产活动相适应的营业执照;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