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9-07-09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6日―9月14日) 各村组要围绕各类违法用地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等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社会事务、农村工作、房屋管理等科室对本科室负责的各类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梳理统计.各包村组对于本辖区 私搭乱建 类违法用地进行统计,并建立台账,逐宗列出整改的具体措施和处置意见.于9月14日前将统计台帐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5日―11月19日) 坚持把消除违法状态作为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对于 私搭乱建 类违法用地,由各包村组负责按照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台账,督促辖区内违法用地个人及单位,对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依法拆除,需要复耕的要复耕到位,确保于11月19日前整改完毕.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21日―11月29日) 整治行动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验收组,对照整治台帐,采取内、外业核查的方式,重点对 私搭乱建 违法用地整改情况进行逐宗检查验收.对措施得力、整改力度大、效果明显的村组通报表彰;

对弄虚作假、达不到整治要求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责任分工

(一)由纪检监察室负责,依法调查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根据公益诉讼发挥纪检监察和国土管理协作配合,推进依法行政公益涉诉,对违法用地村组和单位及时下发纪检建议书,全面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由土地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本次活动,针对政府投资类基础设施项目督促行业部门落实责任,分类消化处置;

对应当立案查处的违法用地及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郑东新区分局立案查处,涉嫌破坏耕地构成刑事犯罪的配合市国土资源局郑东新区分局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由执法中队负责,对违法用地上建筑物没有取得合法规划手续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下达相关拆除文书.

(四)由财政所负责违法用地拆除整治工作中的经费保障.

(五)由各包村组负责,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涉及违法用地进行统计上报,并对 私搭乱建 类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实施限期拆除复耕,加强日常巡查管理,避免出现违法用地行为.

(六)由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 私搭乱建 违法用地单位或个人实施停电.

(七)由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 私搭乱建 违法用地单位或个人,不得通过环评,并列入环保整治.

(八)由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协调对接国土部门对涉及的社会公益项目消化处置并加强管理,避免出现违法用地行为.

(九)由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接国土部门对涉及的水利设施项目消化处置并加强管理,避免出现违法用地行为.对各村组提供的设施农用地项目申请证明进行审核备案,完善相关手续.

(十)由房屋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对接国土部门对涉及的安置区等民生项目进行消化处置并加强管理,避免出现违法用地行为. (十一)由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件,及时受理办事处移送的涉嫌破坏耕地犯罪的案件. (十二)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约谈、问责. (十三)由社会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该项工作进行实时督查,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各村组、各包村领导、各包村组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作为集中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要迅速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工作,明确职责分工,主动查找问题,建立台帐,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重点明确整改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