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09 |
(2)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提供的磋商采购文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最后确定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采购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
(4)最终报价:根据《关于实行非招标方式采购项目电子竞价系统的通知》大财采[2017]114号的精神,本项目供应商最终报价采用电子竞价系统实施.报价人应为响应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14 项目负责人答辩: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需进行电话讲解,未进行项目负责人电话讲解的供应商项目负责人答辩为0分.
15 踏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