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09 |
一、总则 l.工程说明 1.1 工程的说明见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说明. l.2上述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登记,现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形式来择优选择施工企业. 2.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通过第一部分说明中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的支付.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 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磋商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等有关证件(按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说明中所述). 4.磋商费用 磋商人应承担其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与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5.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 5.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6、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答疑或补遗记录.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说明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采购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基本条款 第四部分 合同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第六部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格式 第七部分 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 5.2竞争磋商人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所有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须知、合同基本条款、合同文件格式、磋商文件有关格式、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磋商采购评定办法等.如果竞争磋商人的磋商文件不能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责任由竞争磋商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构成重大偏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解释 竞争磋商人在收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2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向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1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竞争磋商人(以书面确认为准). 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 7.1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日期前,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7.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竞争磋商人,补充通知作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竞争磋商人起约束作用,竞争磋商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必须书面确认. 7.3为使竞争磋商人在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法延长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竞争性磋商报价说明 8.竞争性磋商报价 8.1本工程的磋商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8.2磋商总价为磋商人在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8.3本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GB50500―201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
8.4本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8.5磋商人须按采购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纸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磋商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
8.6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552835.21元人民币,超出最高限价的磋商文件按废标处理. 8.7工程量计价应包括按采购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