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9 |
强化施工扬尘监管;
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
推进餐饮业油烟治理;
加强烟花爆竹和祭祀管控.同时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
推进农业源大气污染防控;
严控煤炭消费总量;
统筹环境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推进能力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以上措施,可进一步改善广安市前锋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广安市2018年度环境质量公告,2018年,广安市境内主要流域共设置13个监测断面(地表水12个、湖库1个)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2个占92.3%;
Ⅳ类1个,占7.7%.嘉陵江、渠江、御临河、华蓥河、大洪河五条主要河流,水质达到优良水质标准比例均为100%.渠江水系(广安段)总体水质良好,干流4个断面中3个断面为Ⅱ类水质,1个断面为Ⅲ类水质,支流1个断面为Ⅲ类水质.因此,渠江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域标准,项目所在区域水质情况良好.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声环境部分监测点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的相关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一般. (3)本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砂石加工项目,所需资源为水资源和电能,符合华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故项目未涉及土地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水量为2700m3/a,项目所在地对水和电能利用无要求,故项目未涉及水资源和电能资源利用上线. (4)本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或者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未列入广安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 综上,经过与 三线一单 进行对照后,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
2、外环境关系 项目位于华蓥市华龙街道办事处碑山村二组,是在原搅拌站厂区内利用西侧空地进行建设,现场调查,主要外环境关系如下: 北侧距离大石坝民房区(11户)79m,212m处为袁家老院子民房区(29户);
东北侧366m处为华龙初级中学,550m处为华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侧245m处为中坝民房区(9户),160m处为下坝民房区(8户),466m处为俞家院子民房区(22户);
东南侧240m处为云谷村小学;
南侧137m处为回龙桥民房区(22户);
西南侧421m处为郑家院子(18户);
西侧相邻小河沟,135m处为唐家湾民房区(4户). 项目运营期主要产污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绿化用肥和周边农户种地农肥.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废气主要装卸粉尘、运输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堆场扬尘、运输车辆废气.装卸粉尘通过装卸过程中洒水抑尘,运输粉尘通过对道路洒水抑尘、控制车速,道路硬化等措施治理;
破碎筛分粉尘通过安装喷雾设施降尘,堆场扬尘通过四面封闭,加盖篷布,堆场进出口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噪声经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实现达标排放;
固废分类收集处置.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各类污染物在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措施治理后,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故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相容,选址合理.项目外环境关系见附图2.
五、项目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