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09 |
(二)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不能当场予以登记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不在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 经审核,符合许可条件的,当场作出予以登记决定;
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根据审核结果,登记机关制定相应证书(准予登记通知书、不予登记通知书),当场审核的,直接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或不予登记通知书;
未能当场审核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决定证书.
十、事中事后监管 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以个体工商户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其经营者作为自然人法律关系仍然存在;
登记机关及时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信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十
一、许可服务
(一)许可咨询 1.窗口咨询 申请人可以向该申请事项接收窗口进行现场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电话咨询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办事大厅联系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玉兴管理所
电话:0877-2032035 凤凰管理所
电话:0877-2687609 玉带管理所
电话:0877-2062858 大营街管理所
电话:0877-2771472 北城管理所
电话:0877-2080163 春和管理所
电话:0877-2040474 研和管理所
电话:0877-2994504 高仓管理所
电话:0877-2686510 洛河管理所
电话:0877-6792681 李棋管理所
电话:0877-2151615 小石桥管理所
电话:0877-2294235
(二)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以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http://yn.gsxt.gov.cn)查询办理进程,也可以向该申请事项接收窗口进行现场查询或打电话查询,查询
电话: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办事大厅联系电话号码.
(三)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红塔区纪委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组(地址:红塔区福寿街4号). 电话投诉:0877-2017167 信函投诉:红塔区纪委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组 通讯地址:红塔区福寿街4号;
邮政编码:653100 网络投诉:http://www.ynaic.gov.cn
(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许可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复议的部门: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许可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的部门: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关于管辖规定确定. 十
二、附件 附件1: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办事流程示意图 附件2: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清税证明文号 注册号 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码 住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名称 组成形式 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 注销原因 备注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 年月日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须知 1.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