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07-09
大府办函〔2018〕124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大英县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大英县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止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林业生产和生态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可能直接危及人类健康与生态环境的林业病、虫、植物以及其他有害生物.本预案所称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指因人为或自然原因,由县外传入或本土传播的林业有害生物引起的生物灾害. 本预案适用于大英县境内突发特大、重大、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积极防治.坚持 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 ,加强监测预警和检疫工作,做到 早发现、早处置 .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各镇乡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全民动员,共同参与.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治、检疫工作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是全体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应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县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杜锐 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应急办主任、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卫计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武警大英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疾控中心. 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指示精神,在市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特大、重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直接领导、指挥、协调较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督导、支持各镇乡(园区、社区)实施一般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地区的增援与配合. 县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本预案启动后,县应急办与其合署办公.办公室职责:贯彻县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镇乡(园区、社区管委会)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林业有害生物发展趋势,提出具体处置方案及工作建议,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汇集、上报灾情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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