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7-09 |
16特大洪灾农业生产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施工合同及附件屏山县太平乡人民政府 二0一九年六月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 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第1.1.1.6目细化为: 技术规范:为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第1.1.1.8目细化为: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 本项补充第1.1.1.10目: 1.1.1.10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书.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本项补充第1.1.2.8目: 1.1.2.8承包人项目总工: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1.1.3工程和设备 第1.1.3.4目细化为: 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1.1.3.10目细化为: 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 第1.1.3.11目细化为: 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本项补充第1.1.3.12目、第1.1.3.13目: 1.1.3.12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的若干个工程. 1.1.3.13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的若干个过程. 1.1.6其他 本项补充第1.1.6.2目~1.1.6.8目: 1.1.6.2竣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竣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 国家验收 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3交工: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通用合同条款中 竣工 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3交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 竣工验收 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4交工验收证书: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证书.通用合同条款中 工程接收证书 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5转包:指承包人违反法律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工程全部委托或以专业分包的名义将中标工程肢解后全部委托给其他施工企业施工的行为. 1.1.6.6专业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委托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其他工程,整体结算,并能独立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 1.1.6.7劳务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由劳务企业提供劳务人员及机具,由承包人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 1.1.6.8雇佣民工: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由承包人统一组织管理,从事分项工程施工或配套工程施工的行为.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款约定为: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