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09 |
一、业务咨询: 项目联系人:黄乐忠、廖喜平 咨询
电话:0775-
4569690、4565100 传真:0775-4565816 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
电话:0775-4560240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日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街道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需求一览表
一、绿化养护范围 养护人数(拟要求安排) 地点 面积(O)
6 江南片区(注:剔除工业园路)
36214 12 金港大道(中山路至立交桥段)
77590 3 迎宾北延段(金港大道至桂林路)
18296 2 荷城路(中山路至迎宾段)
8400 民生路(金港大道至荷城路段)
2300 小计:23人142800
二、绿化养护工作内容:包括全天候卫生保洁、松土、除杂草、修剪、除萌蘖枝、抹芽、中耕施肥、病虫害防治、缺株补植、钩干枝及除黄叶、清理死亡植株、支架整理、树盘修整、清理过高士、垃圾清运、树干涂白、剪草、加土扶正、乔木高空修剪、抗灾抢险、设施维护及保护监察、安全保护措施等一切管养工作(不含管养所需材料).
三、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按照二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执行,详见《贵港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四、养护服务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签订绿化养护合同,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五、绿化养护基本要求:
(一)所管辖范围内的行道树预计19260株.
(二)养护过程中,中标人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因中标人操作不当、养护不当(如虫蛀害虫未及时防治引起枝条砸落)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由于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引起树木突然倒塌,碰线、碰屋、非养护原因造成的树枝伤人、伤物),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力量,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四)对于中标人养护期间由于养护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养护,所发生的费用从中标人的年度养护费中扣除.
(五)中标人养护期间的乔灌花草保存率低于要求的,必须在适合的季节及时补植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采购人提供),并确保成活.若中标人未按规定补植,采购人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种植,所发生的补植人工费用从年度养护费中扣除.
(六)、养护质量标准要求:《贵港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七)、养护要求:按《贵港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
(八)、补植要求:具体补植要求参照相关规范.
(九)、若中标人在承包养护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承包合同:
1、严禁将承包的绿地养护管理转包他人;
2、《贵港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标单位被解除承包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投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中标候选人按其原投标价承接本项目的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工作.
六、付款方式:按照《贵港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对中标人的绿化养护服务进行考核(具体详见附件2),由采购人的业务管理科室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评结果汇总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并进行上墙公布,由采购人的财务后勤科室15日前按照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核定的考评结果发放上一个月的绿化养护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