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09 |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过投标方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1.4 投标方之间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有相互投资参股或管理与被管理的母子公司关系的供应商;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1.5 一个投标方对一个标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3.1.6 投标方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个投标方委托参加投标. 3.1.7 如投标方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详见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4. 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 信息公告媒体 5.1 宁波政府采购网站(www.nbzfcg.cn)为宁波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宁波市财政局)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s3.bidding.gov.cn:6062/platform//project/notice/area.jsp)、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www.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分中心(ggzy.haishu.gov.cn)及相应采购招标业务系统(http://61.164.82.200:8009/hszfcg/index.jsp)作为同步公告载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均在发布招标公告相同网站上予以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6.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7.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9. 特别说明: 9.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不影响有效投标家数认定). 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采购文件中指定的 核心产品 )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9.2 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3 关于知识产权 9.3.1 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9.3.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9.3.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10. 质疑和投诉 10.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0.2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0.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10.5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