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09 |
一、本合同是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但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
二、买卖双方如实向对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等有关证明文件.卖方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抵押查封状态、租赁事项、户籍等真实有效信息;
买方提供身份证明等交易资料.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特别约定归属一方所有的除外.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所有权人出售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房屋所有权证明载明的所有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如需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请务必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将夫妻双方的姓名均作为买卖合同中的 买方 .
三、凡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的,需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向买卖双方说明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转让合同的相关内容,查看委托出售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和身份证明,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向买方出示房屋状况说明书,并书面告知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等交易事项.
四、凡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的,本合同内的房款采用 委托银行监管支付 方式.买卖双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银行共同签订房屋转让交易房款监督支付协议,协议中明确交易房款存取、转移条件及程序.
五、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买卖双方应当协商确认.【】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
空格中内容,买卖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约定,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划*方式表示,以示删除.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买卖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六、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部位填写的有效文字与符号均视为买卖双方合意的内容.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经买卖双方共同签订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适用于单位或个人存量房转让.
八、本合同条款由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与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示范文本)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军官证】【外籍护照】【营业执照】【护照】【港澳台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
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如果有多个买受人,请用 , 分隔.)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军官证】【外籍护照】【营业执照】【护照】【港澳台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
电话: 房地产经纪机构 联系
电话: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号:联系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