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09 |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基本要求
1 4 环境设置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现况调查表
9 附录C(资料性附录)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布局调查表
11 附录D(资料性附录)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日常环境维护调查表
12 附录E(资料性附录)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操作流程调查表
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
1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PIVAS质量管理组、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荣生、杜雅薇、林阳、战寒秋、刘丽宏.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环境设置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环境设置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的各级医疗机构.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457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JG/T
292 洁净工作台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8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YY
0569 Ⅱ级生物安全柜 基本要求 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印发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并结合各机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附录A1内容. 操作规程 根据《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各项工作岗位标准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包括附录A2内容. 人员职责 根据《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配备工作人员,经岗位标准操作规程培训考核合格后应就其就职的岗位职责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负责相关工作,职责应包括附录A3内容. 应急预案 根据《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各项应急预案,以预防可能出现的危急情况.预案应包括附录A4内容. 环境设置 房屋设计和布局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选址要求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位置和环境应达到以下要求: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457要求,设置地点应远离各种污染源,禁止设置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周围的环境不会对静脉用药混合调配过程造成污染;
洁净区应当含一次更衣室、二次更衣室、调配间、洁净洗衣洁具间;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457要求,洁净区采风口应当设置在周围30米内环境清洁、无污染地区,离地面高度不低于3米.排风口与采风口尽量设置于建筑物的不同侧面,如在同一侧面,排风口应当处于采风口下风方向,距离不得少于3米;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应建立两套独立的送、排(回)风系统,将危害药品、抗菌药物与普通静脉用药(肠外营养液药品)的混合调配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