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09 |
一、集团公司单元(50分) 序号 内容 评分标准 备注 分值 得分
1 主体责任 1.
2018年,所属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每死亡一人(含自有职工、合同工、劳务派遣等人员),扣4分. 由市有关部门分别评定,综合统计 (事故调查报告仅作参考) 在总分基础上额外扣减 2.本系统外包工程、外委项目、外租厂房场所等发生事故的,每死亡一人(含事故单位的自有、雇佣、外聘等人员),扣2分. 3.本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消除,被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每一项,扣2分.未在规定期限内消除的,加扣4分.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加扣10分,并取消评优、评良资格. 4.所属单位被处以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事故处罚除外)的,每一起,扣2分.
2 机构建设 1.2018年,集团公司安委会调整未公告的,扣2分.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纪检、人事、资产管理等安全生产相关部门未纳入的,每缺少一个,扣1分. 专职人员应由人事部门提供三定方案内容
5 2.对应安委会组成,安全生产责任制范围不全、职责不清的,每一个,扣1分.如发生变化,未及时修订的,每一个,扣1分. 3.安全管理部门,除主要领导职务外,安全生产专职人员不足两人的,每缺少一人,扣4分.
3 责任落实 1.2018年,未与所属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每缺少一个,扣2分.未与相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每缺少一个,扣2分. 考核标准宜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别制定
8 2.未制定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的,扣2分.未制定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的,扣2分.合并制定内容相同的,扣1分. 3.未组织开展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的,扣2分.未组织开展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的,扣2分.
4 常态工作 传达部署 1.2018年,未及时获取涉及本系统安全生产文件的,扣1-4分.未建立安全生产收发文台账的,扣1分;
未登记承办结果的,扣1-4分. ――
32 2.对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文件,主要负责人未作明确指示要求的,扣1-4分;
无贯彻落实痕迹的,扣1-4分. 3.主要负责人未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无报告文字材料、影像资料的,扣2分. 资金投入 1.未建立本系统安全资金使用台账的,扣1分;
用途不当、虚假记录的,扣1-4分. 2.集团公司层面,无安全资金投入的,扣2分. 制度管理 1.未依法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的,扣1-4分.如发生变化,未及时修订签发的,扣1分. 2.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统计分析的,扣2分.所属单位全年无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每一家,扣2分. 教育培训 1.未组织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安全培训的,扣2分.未组织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扣2分. 2.未建立安全培训台账的,扣1分;
无培训纪要、签到等材料的,扣1-4分. 安全会议 1.未定期召开本系统安委会会议的,扣1-4分;
安委会主任主持会议不足两次的,扣2分.安全管理部门未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的,扣1-4分. 合并召开的会议,应分别记录 2.未建立安全会议台账的,扣1分;
无会议纪要、签到等材料的,扣1-4分. 督导检查 1.党、政主要负责人未督促检查过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分别扣2分. ―― 2.所属单位检查覆盖率不足100%的,扣2分.集团名义外租的厂房场所、外包的工程项目、外委的劳务作业(含办公场所物业管理)等,检查覆盖率不足100%的,扣2分. 3.未建立安全检查台账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