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09 |
一、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原件、《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考场参加面试,缺上述证件材料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二、不按规定时间进入面试考点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三、不准携带考试复习资料和通讯工具等各类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也不准携带其他个人物品进入考场.携带的,应集中存放在指定区域,面试结束后再领取.带入者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违反规定的,按违纪处理.
四、进入候考室或考场后,不得在考试相关证件上书写任何内容,禁止吸烟和高声喧哗,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擅自行动.不服从管理的按违纪处理.
五、妥善保管好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面试抽签顺序号,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相关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在规定的时间内回答问题,超过规定时间立即停止答题.
七、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只报抽签应试序号,不准做自我介绍.回答问题时不准提涉及本人姓名、工作单位、毕业学校方面的内容;
面试时,允许在草稿纸上对所提出的问题作简单记录,但不准将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因个人原因(如生病等)不能坚持参加完面试的,按缺考处理.
九、面试结束后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候考室考生传递考题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