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10 |
82700034 证/书名称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或《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决定书》 收费标准 无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设立 依据 (1)《测绘法》第二十九条 (2)《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七条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53条受理条件(1)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
(2)申请的基础测绘成果范围、种类、精度与使用目的相一致;
(3)符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及政策.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材料一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一式三份) 材料二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一份) 材料三 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项目合同或证明书) 材料四 申请无偿使用涉密成果,须提交相应机关的公函 材料五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首次申请使用涉密成果的,还应同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材料六 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现场检查原件);
必要时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厅局级以上单位)的相关证明 材料七 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管理设施条件的证明材料 材料八 单位内部负责管理保密资料的机构名称、人员姓名、联系方式 材料九 经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上述材料内容发生变化时,用户单位应及时与受理机关联系变更.申请本市测绘成果资料的,A项填写《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附件三),其它资料不变. 工作流程申报―市局窗口受理―测绘勘察处经办员初审并填写《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审批表》―测绘勘察处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长审批签发―核发已签批的《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或《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决定书》未获审批的签发《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受理与不受理告知书》―窗口出件 申报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联系人联系方式 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 年月日武汉市市民之家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D36测勘处窗口 邮政编码:430012 监督
电话:65770000 咨询
电话:65770891 办理结果网上查询
网址:http://www.wpl.gov.cn